博士生专项计划介绍

宏观院“教育决策与政策分析”专项计划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在教育部与上海市政府支持下,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简称“宏观院”)按照国家一流智库建设要求,协同多学科、多部门、多领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教育决策与政策分析”专项计划博士生培养工作。基于宏观院的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现制定该专项计划培养方案。

一、培养思路

本专项计划以培养教育宏观政策研究及决策分析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服务于国家教育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致力于提升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水平。旨在通过博士培养方向与方式的探索与创新,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管理机构提供具备基于决策系统和大数据开展政策研究分析、管理改进和决策支持系统驾控能力的人才。

1.以服务决策为核心培养方向。本专项计划首先突出服务决策研究和政策分析的培养导向,服务于国家教育规划、战略和决策研究,服务于中央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的决策需要与专业支撑。近中期培养方向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教育决策系统开发、教育现代化研究与监测、国际教育规划与政策比较、高等教育发展与决策、人力资源开发与人力资本测量、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等。

2.协同联合为基本培养方式。依托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教科院各自的优势,组合多学科的专业资源,以教育学为基础,联合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人口学、政治学、地理学、软件信息工程等学科,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联合培养。

3.以政策研究和决策分析为关键能力。积极探索政---全方位合作的培养体制与机制,有效促进学生关于教育政策与决策的知识学术、科学研究、系统研发及管理实务等综合能力的训练与整合,强化实践培养环节,强化数据分析能力,关注教育实践问题,通过到国际组织和欧美国家教育智库交流、到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挂职等方式,提升专项计划博士生进行政策研究和决策分析这一关键能力。

二、培养目标

本专项计划培养博士生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跨学科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法、独立分析和研究复杂教育政策问题、熟练掌握运用教育决策服务系统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足国家对教育决策人才的需求。具体目标为:

1.全面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和方法论精髓深入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教育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中国教育现代化发展事业

2.系统了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和国际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教育理论的发展过程和最新成果。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及时掌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和OECD等国际组织、相关政策研究机构(智库)的研究动态,具有参与国际交流活动、国际合作研究能力。围绕我国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针对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开展决策分析与研究。

3.善于运用教育决策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和实证研究方法。具有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复杂问题进行哲学层面思考的意识能够运用系统思维、普遍联系观点认识和把握我国教育决策问题。按照体现现代化的理念、大数据时代发展趋势,了解最新的统计分析方法、大数据智能技术、系统工程方法决策仿真实验,并能够结合具体问题开展研究

4.具有高水平的教育政策分析与研究素养。包括具有扎实教育决策理论基础和决策分析技术方法,能够从问题出发设计研究框架撰写研究方案,进行数据集成处理与分析、决策模拟,具有的教育决策系统研能力,能够从预测角度提出教育发展建议、从制度层面提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思路。

三、培养方向

本专项计划培养方向主要包括:教育决策系统开发、教育现代化研究与监测、国际教育规划与政策比较、高等教育发展与决策、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等。

1.教育决策系统研发。基于大数据综合平台建设的决策系统,了解、掌握、参与教育决策系统研发,以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策决策研究的有机结合、深度融合为突破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教育现代化研究。围绕国家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战略安排发展目标,掌握、研究完善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指标体系开展监测与预测、分析与评价、制度与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3.国际教育政策比较。立足国情,根据我国建设中国特色与世界水平的现代化教育强国的长远目标,致力于国际教育政策比较,汲取世界智慧,挖掘传播中国经验。

4.高等教育发展与决策。围绕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教育与经济社会联系,重点研究高等教育总量与结构问题,教育就业的关系及其长效机制建设等。

5.教育与人力资源研究。包括学龄人口与入学规模分析与滚动预测;教育与人力资源主要指标国际比较与趋势分析等;教育与人力资源数据指标、指标因素关联与系统集成和呈现方式研究等。

四、培养方式

1.联合培养。鉴于教育政策研究与决策分析人才成长的特殊性和要求,宏观院与上海教科院、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机构开展合作,将人才培养过程与研究及实践过程有机结合。强化教育决策实践参与环节,开展情景模拟教学、决策仿真实验、体验式教学、案例分析教学等,将课堂讲授、学员互动和实践体验相结合。在教育行政部门和智库机构设立实习实践基地,为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场景和平台。

2.培养年限。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原则上,第一学年在华东师大集中学习基础理论课程,第二、三学年需在国际、国内研究机构或者政府部门参与实践研究活动,第四年主要完成学位论文。

3.导师团队。宏观院遴选多学科的高水平专家作为导师参与招生,并通过配合作导师、组建导师小组等方式形成导师团队,确保每名博士生都能够得到多学科、多类型导师的指导。探索实施学者与行政领导双导师合作、高校与研究机构和行政部门多机构协同、国内与海外知名高校联合的培养和培训模式。

4.招生方式。作为国家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本专项纳入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计划之中,以宏观院名义单列招生计划指标、研究方向与导师。逐步实现统一考试入学、推免入学、申请考核入学多形式招生。

5.学位授予与证书本专项计划博士生将要授予的学位学科在招生时,由博士生、导师或导师组选择确定,可以是教育学学位,或导师所在学科的学位,博士生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后授予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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