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暨教育经济宏观政策研究院(简称“宏观院”)由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华东师范大学与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成立,目标是创建一流的国家教育智库。宏观院致力于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决策咨询研究,聚焦国家战略亟需选题、积极关注现实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根据工作部署,现启动2019年度智库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研究基础;研究选题聚焦学术前沿,关注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回应社会需求,研究成果能支撑国家和上海教育决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2.本次申报不设指南,由申报者自行拟定研究选题,填写项目申报书,每人限报一项。已承担相近主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在研项目的,须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开展政策导向的深化研究,并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政策研究路径。
3. 本次申报拟立项20-30项。选题要求符合政策研究需求,突出决策咨询导向。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重大战略性政策研究,为重大教育政策决策需求服务,具有一定综合性;(2)重点热点难点政策问题研究,为解决当下教育问题,提出重要政策建议;(3)一般性、基础性政策专题研究,围绕具体领域开展研究,服务于政策创新;(4)跟踪性调查研究,围绕主题领域,展开调查研究,为政策改进提供支持;(5)其他与政策研究或决策咨询相关的研究。
4. 项目经费分别为,青年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10万元,重点项目20万元,重大项目另议。
5.本次申报范围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或个人,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申报程序
1.材料获得:请点击最下方链接下载附件1。
2.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于2018年11月20日17:00之前发到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5份,寄到指定地址及联系人。
3.材料填写要求: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之前,应仔细阅读申请书相关填写说明,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字数不超过5000字。
4.宏观院于2018年11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立项名单。
三、管理与考核
1.完成时间。项目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经负责人提出申请后最长可延长三个月。
2.项目成果。项目以产出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报告为主要目标。每项资助课题,须撰写相关专题性政策建议报告至少2份,并在《光明日报》或《中国教育报》等权威报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1-2篇,及提交总研究报告1份;重大和重点项目还须完成并发布相关主题的年度发展报告1部。项目鼓励产出论文等学术成果,如在CSSCI期刊及以上刊物发文,将在后期给予优先立项资助。上述成果,均须以“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智库项目成果”署名。
3.研究过程。项目要求开展调查研究,要求用数据和实践证据支撑结论与观点,注重开展专题调研会或咨询会收集各方观点。
4.项目经费。项目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财政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5.中期与结项。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华东师大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智库项目委托表》,签署项目相关合同;项目组织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中期检查提交中期进度表,结项组织专家验收,重点项目须进行现场汇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雪,电话:021-62231526;(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邮箱:office2014@admin.ecnu.edu.cn;
邮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物理楼(宏观院)437室,陈雪收,邮编200062。
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