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石中英 :关于新时代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7-11-17设置

本期推送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聘教授石中英的发言全文


  

主持人、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中午好!非常荣幸受邀出席此次会议。


十九大之后,召开深化中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专题研讨会,非常及时,非常有意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领域,应当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并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并为实现党的教育方针所提出的各项重大教育任务提供更加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是新时代全社会尤其是教育系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刚刚结束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教育战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此前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以及《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也都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过去一年来,中央纪委在对教育系统和“985工程”高校进行的专项巡视中,也将教育系统及相关高校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纳入到巡视范围之内,并对一些地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力或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反馈通报。这些情况表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或抽象的要求,必须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进程中去。


为什么实践中一定程度地存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力或不到位的情况?怎样才能够保障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位?这是当前和今后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必须思考的重大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我想首先还是要解决认识问题,也就是提高对党的教育方针在指导整个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前不久,我曾经在一个全国性地市教育局长培训班上做过随堂调查,问他们是否了解当前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内容,发现确实有不少的地市教育局长对于党的教育方针不太熟悉。作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如果对党的教育方针内容上都不是很熟悉,那么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力度就可想而知了。


“党的教育方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方针”等概念在当前是可以交替使用的,没有问题。就其内涵而言,主要是指一个时期内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性方针和纲领性表述;规定了一个时期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及其发展的根本性质、价值取向和教育目的;是各项教育决策、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以及学校具体教育活动的政策依据。这个定义中有三个句子,第一个句子表达了教育方针的性质,第二个句子描述了教育方针的一般内容,第三个句子则说明了教育方针的地位和作用。显然,党的教育方针作为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总体性指导方针和纲领性政策表述,具有明确的方向性、时代的针对性和很高的权威性。没有教育立法的时代,教育方针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和约束性。在教育法出台以后,教育方针是教育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从教育方针和教育法的政策效力来说,教育方针的政策效力源于教育法的法律效力,因而高于其他的所有教育政策的政策效力。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教育法一起,构成一个时期教育政策、管理和实践活动的合法依据。反过来说,如果在教育决策、管理和实践活动中,不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或者贯彻落实不力,无论政治上还是法律上,都是有一定问题的。

  

新时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需要了解党和教育方针的阶段性与统一性。党的教育方针的制定和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有紧密联系的,也是为了完成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服务的,因而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不同历史时期的教育方针是不一样的。不过,由于党的任务中也有一以贯之的内容,比如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乃至共产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等,所以党的教育方针在不同的时代也有一以贯之的内容,具有继承性和统一性。新时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当然要把握这一时期党的教育方针的阶段性内容,同时也要深入理解党的教育方针中那些一贯之道。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教育方针有过几次大的变化。一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共同纲领》中规定的党的教育方针主要还是毛泽东在1940年代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提出“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买办、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正式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1958年教育方针明确提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问题。


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个面向”尽管从来没有被明确为党的教育方针,但是事实上却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性思想,体现在一系列的教育改革文件中。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199012月,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将教育方针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教育方针对人才培养规格的表述中首次出现“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提法。 此后,党对教育方针的表述基本上沿用了这个提法,只是在全面发展的素质结构上以及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则上有些增加。1999年增加了美育的表述。2007年增加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表述。2012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5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原来第五条中有关教育方针的表述修订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7年党的十九大对教育方针的有关表述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个方针性表述,一方面强调了教育强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重申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另一方面重申了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且再次强调立德树人作为教育事业的根本任务,强调发展素质教育和促进教育公平。这些表述具有极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意义。


新时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教育方针的解读和宣传是极其重要的。教育方针作为党在特定时期教育工作的根本性指导方针和纲领性政策表述,其制定和完善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样,其表述也往往是言简意赅、一字千金。但是,这些丰富的考虑并不容易从字面上看出来,应当由一些制定者和专家学者予以解读,并通过媒体加以宣传,以便使得教育界都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和准确地把握领会教育方针的精神。


以党的十九大所提出的教育方针的若干表述为例。“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这个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虽然不是今天提出来的,但是现在依然坚持这个战略,是出于什么考虑?又是针对什么问题?具体如何才能体现?政府应当履行什么责任?这些问题,应当在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时讲清楚,而不是就记住这么一句话。又例如,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教育现代化”,如何理解“加快”二字?为什么提“加快”?如何“加快”?在哪些方面“加快”?教育现代化与整个国家的现代化之间什么关系?“加快教育现代化”有没有时间要求?这些问题要努力说清楚,这样便于具体部门和教育一线的同志们根据它的理解来部署具体工作。再例如,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对我们的教育要培养什么人的总体表述。如何理解?如何实现?1030日,也就是昨天,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外方顾问委员时讲,“人才是创新的根,教育就是要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者和接班人,而不是旁观者和反对派。”这就从反方面说明了我们的教育不培养什么人,深化了对“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认识。


新时代对党的教育方针的解读和宣传要抓关键人群、关键内容。关键人群,就是要注意向教育决策者、管理者和一线的教师们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和大中小学校的校长们。 建议将党的教育方针的学习和理解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干部培训、校长培训和教师培训中,作为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的必修模块予以重视。关键内容就是指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主张,包括对教育的性质、地位、作用、目的等等的认识。当前,宣传和解读党的教育方针,一定要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括教育思想的学习宣传结合起来。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围绕着治国理政和教育改革创新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反映着新时期党和国家对于教育工作性质、地位、作用、价值取向以及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等若干重大问题的新认识,是对新时期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新阐述、新发展。


最后,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必须建立长效机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因此,新时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必须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指导整个国家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方面的权威性和指导性。这个机制除了前面所说的将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情况纳入党的纪检部门常规巡视的内容外,就是利用好已经建立的督学制度。


要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权威性和指导性,就应当将教育方针的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和学校工作督导检查的范围内。加强教育系统对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是党发挥对于教育事业的领导作用、牢牢把握我国教育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根本价值方向的重要制度保障。从督政方面来说,主要看地方政府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创新方面,是否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是否存在违背党的教育方针的政策举措和管理行为。现在有些地方对于教育薄弱地区或薄弱学校的改进不积极,对于花巨资创办精英学校或引进国际学校却是很积极,这种行为究竟符合不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对于区域性优质教育资源(尤其是高水平师资)的均衡建设不积极,甚至对高水平师资的跨校、跨区域、跨省逆向流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行为是不是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教育方针贯彻情况的督导一定要结合具体教育问题来进行,否则就找不到抓手。从督学的角度来说,主要看各级各类学校是否认真学习和深刻把握党的教育方针,是否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坚决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是否存在违背党的教育方针的办学行为,是否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追求,是否建立了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质量观、目的观。我建议有关部门在十九大以后可以开展一次关于国家和地方教育系统落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的专项督导。


以上就是我围绕会议主题所进行的几点不成熟的思考和建议,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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